俺还记得那天,太阳晒得人头皮发麻,俺拎着个破背包,深一脚浅一脚扎进那片望不到边的荒原。心里头直打鼓,听说这大荒部落邪乎得很,外人进去容易出来难。可俺没辙啊,城里头活得太憋屈,就想找个地界喘口气。结果这一喘,倒喘出一辈子忘不掉的章程来。

头一遭觉着“我在大荒部落”这念头扎心,是刚瞅见那片歪歪扭扭的石头房子时。哎呦妈呀,那哪叫房子,就是一堆石头片子垒起来的窝棚,风一吹呜呜响,跟鬼哭似的。可就在这儿,俺学会了头一桩保命的本事:看天。部落里头有个白胡子老头,人家都叫他“云爷”,他教俺咋样通过云彩的纹路辨天气。比方说,天边要是挂上鱼鳞状的云,厚墩墩的,那就意味着不出半个时辰,准有场劈头盖脸的沙暴。这可不是书上写的那些虚头巴脑的理论,是实打实救过俺命的信息。那会儿俺心里头直犯嘀咕,觉着这地方活不下去,可云爷嚼着草根,用那口漏风的土话说:“娃子,在这儿,老天爷的脸就是日历本,你不学会看,它就能把你埋喽。”这话俺琢磨了好久,后来但凡遇着天色不对,俺就赶紧找岩缝躲着,这痛点算是让俺给解决了——在荒原,你首要的敌人不是野兽,是老天爷那张说变就变的脸。

日子混久了,俺那点城里带来的娇气被磨得差不多了。有一回,俺跟着部落的猎手们出去找水。荒原上水比金子还贵,他们不用啥罗盘仪器,就靠观察地上虫蚁的爬向,还有哪种沙棘草根子扎得深。那趟走得俺脚底板起泡,心里头燥得慌,可就在俺快撑不住的时候,领头的大山哥指了指一片看起来跟周围没啥两样的沙地,说:“挖。”俺们几个轮流下手,果不其然,往下约莫一米半,土就开始泛潮,再挖几下,竟渗出浑浊却救命的水来。那一刻,俺才真真切切又琢磨起“我在大荒部落”这事儿。这回它带来的,不是生存的威胁,而是一种活着的门道。部落里的人晓得怎么跟这片死寂的土地讨生活,他们知道哪块石头下面藏着蝎子窝(那玩意儿烤熟了居然挺香),知道哪种看起来干巴巴的仙人掌里头蓄着水。这解决了俺第二个痛点:光会躲灾不够,你得学会从这看似贫瘠的地方刨出食水来,这才是扎根的本事。他们那套经验,是祖祖辈辈用命试出来的,比啥高科技装备都管用,当然喽,你得放下身段去学,去信他们那套“土法子”。

最让俺心里头翻江倒海的一回,是参加他们的“篝火夜话”。那可不是闲聊,是部落里传故事、记历史的场合。大家围着火堆,啃着烤得焦香的肉干,一个脸上刻满风霜印记的老嬷嬷,用沙哑的嗓子唱起了古歌。歌里没多少词,多是哼哼呀呀的调子,可那调子里头,有狼嚎,有风啸,有祖先跋涉的脚步声。听着听着,俺鼻子居然有点发酸。就在那个火光跳动的晚上,俺对“我在大荒部落”有了第三层体会。这里缺衣少食,日子粗糙,可他们精神头里有的东西,城里可能早就丢光了。那是一种对自然的敬畏,对祖先的记忆,还有把每个族人都拧在一块儿的那股劲儿。他们不记仇隔夜,有吃的分着吃,有难了一起扛。这解决了俺心底最深处那个连自己都没太琢磨明白的痛点:活着的意义感。在这儿,活着不是为了赶下一个deadline,或者攀比谁的车子房子,活着就是活着本身,是跟这片土地、跟这群人紧紧绑在一起的感觉。那份踏实和归属感,是啥名牌包包都换不来的。

后来俺离开了大荒部落,回到了原来那座热闹却冰冷的城市。可魂儿好像有一部分留在了那儿。俺现在看天,会下意识找鱼鳞云;看见盆栽,会琢磨它的根该怎么长;遇到难事儿,心里头会响起那篝火噼啪的声音。那段日子,苦是真苦,慌也真慌过,可它给了俺一套全新的筋骨和眼神。你说神奇不神奇?就那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界,却教会了俺最扎实的活法。每回想起来,心里头都像是被那荒原的风吹过,又糙,又烫,又踏实得不得了。这大概就是大荒部落留给俺的,一辈子都磨不掉的印子。